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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

学院概况

四川大学法学院有悠久的历史,其前身可追溯至1906年四川总督锡良创办的四川法政学堂。1912年四川法政学堂发展成为四川法政学校,1914年更名为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7年成为公立四川大学的法政学院。1933年国立四川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和法学院,法学院包括法律系、政治系和经济系。1952年下半年院系调整,四川大学法律系并入新成立的西南政法学院。1983年国家教委批准恢复筹建四川大学法律系,1984年四川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同年开始重招本科生。1998年底,国家教育部决定将四川联合大学更名为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这一名称又重新恢复。2021年,四川大学决定成立成立律师学院,挂靠法学院。法学院现任院领导为院党委书记古立峰教授、院长左卫民教授、院党委副书记悦洋副教授、副院长刘昕杰教授、副院长谢维雁教授。

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社会科学基地和1个市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是4个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秘书处所在地。2022年上海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院保持全国第10位,稳居全国前5%。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设有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7个教研室。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以及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97名,专任教师73名(含专职科研15人),教授24名,副高31名,具有博士学位人数70人。

四川大学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单位。学院拥有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居全国法学类一流课程第6位;省级一流课程1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经过多年的发展,四川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了诉讼法与法律实证研究、司法改革与检察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华法制文明等优势学科方向,宪法人权、行政法治、刑法解释、环境与救灾法制、自贸区法与“一带一路”涉外法律问题等特色学科方向,并已提前布局法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前沿学科方向。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研究生阶段致力于培养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基础、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推动法治进程和建设法治中国所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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