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单位
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经营活动的举报和投诉。研究制定全市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集中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承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波市文化馆: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群众文艺创作及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公共文化理论研究、数字信息服务;开展艺术作品收藏、保管、研究、展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研究及融合发展。
宁波图书馆: 宁波图书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开发、应用;提供面向公众的文化传播、社会教育和文创开发等公共图书服务;承担宁波地方文献的征集、整理、开发与传承,古籍保护、修复工作;承担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调研及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公共图书馆数字化体系建设及业务集成工作;开展图书馆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
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院:承担天一阁、保国寺、伏跗室、浙海关旧址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承担文物、古籍的征集、保管、鉴定、整理、修复、陈列、展示;承担藏书文化、典籍文化、古建筑文化和多元地域文化,以及地方文献的整理、研究;承担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播和对外文化交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宣传教育;承担天一阁景区、保国寺景区、伏跗室文保点、浙海关旧址文保点的文化旅游服务。
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2020年4月,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宁波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心)、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整合组建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为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挂宁波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心、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牌子。
宁波博物院(宁波博物馆、宁波帮博物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与宣传展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省、市关于博物馆工作的各项规定与规划;征集、收藏并保管、研究、展示宁波市考古发掘出土文物和各类社会流散文物、艺术品,不断增加收藏量;保护、修复、清洁各类收藏文物,减少文物灭失危险,延长文物寿命,确保文物的可持续利用;策划或引进国内外各类临时展览,举办配合展览的各项文化活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利用陈列和展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之成为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终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观众提供文物图书资料、信息等其他服务。
宁波交响乐团:以交响乐为主要形式,演出世界各国、各地健康优秀的古今交响乐、室内乐、轻音乐等各种题材的音乐作品;组织创作反映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优秀音乐作品,提升城市艺术形象;开展音乐普及,提高市民艺术修养;开展与港澳台地区、世界各国及国内其他地区的交响乐艺术交流,弘扬民族文化与高雅文化;承办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宁波市甬剧研究传习中心:承担甬剧艺术研究、保护工作;承担甬剧艺术展演、展示、授徒、传艺等传承传播活动;开展甬剧普及;承担甬剧艺术资料、实物的收集、保管、陈列、展览工作。协助做好宁波剧院和民乐剧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宁波市文化旅游研究院(宁波市文旅宣传推广中心、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信息中心):(一)承担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基础理论、政策和重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参与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论证;(二)承担文化旅游研究的交流、合作工作,提供文化旅游领域学术咨询和服务;(三)承担文化旅游相关学术书籍、刊物、年鉴的编辑与出版工作;(四)承担文艺创作、文艺理论与实践研究及文艺评论工作;(五)开展与地方文化相关的资料搜集、整理和展示工作;(六)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七)承担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发布,协助开展文化广电旅游舆情监管等工作。
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开展全市广播电视的安全监测、质量监测和内容监测工作;实时监测本市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监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和公共视听载体运营单位传播广播电视节目情况;监测对象台的广播情况和实验效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技术服务监督和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测评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