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历史
源头
杭州水力发电学校
1952年12月,时任水电总局局长李锐向时任浙江省委书记江华提出成立浙江省水电局,又与华东教育部、浙江省政府和王醒(后为浙江省水电局长)商谈培养水电专业人才建立水电学校等事。
1953年8月24日,燃料工业部以浙江省工业干部学校为基础,在保留浙江省工业干部学校(归浙江省工业厅领导,成立于1950年2月,1952年撤销)机械、电机两科基础上成立杭州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校本部设在杭州通江桥(现杭州第五中学校址);10月26日,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四大水校之一,培养了一大批一五计划建设者,在当时全国大中型水利和电力建设工地上,活跃着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毕业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业内人士将学校称为“水电摇篮”。
1955年11月26日,随着燃料工业部拆分为电力、石油、煤炭三个工业部,学校改由电力工业部领导,更名为电力工业部杭州水力发电学校。
1958年7月,学校下放给浙江省,并升格为浙江电力专科学校,属于大专性质,由浙江省水利电力厅主管。
浙江省杭州水利学校
1956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浙江省杭州水利学校,由浙江省水利电力厅主管,校址设在杭州市庆春门外华家池。
合并
1960年开始,浙江省对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整压缩;同年9月,浙江电力专科学校中专部迁往浙江省建德县,与浙江省杭州水利学校、国家水利电力部建设总局下属新安江机电安装技工学校合并,成立浙江水利电力学校,定址新安江汪家,由浙江省水利电力厅主管;在原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校址为主的基础上(校址在杭州文一路),大专部分同浙江机械专科学校(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化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纺织专科学校(现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冶金系、地质系、土木系和煤炭系)部分专业和杭州大学数理化三个系合并,成立杭州工学院。
1961年,正值国家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杭州工学院被撤消,部分系科并入浙江大学,同时恢复浙江纺织专科学校,原杭州水力发电学校部分参与合并组建浙江水利电力学校。
重建
学校停办后,浙江省水利建设事业出现后继乏人的现象。
1975年4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了浙江水利电力学校恢复重建的申请。学校借用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杭州钻机厂(庆春门外)部分房屋恢复办学。
1975年8月,学校招收了120名工农兵学员(学制2年);其中陆地水文专业借丽水林业学校教学点办学,由学校派员专事管理和教育,1977年6月该班学生回杭,同年9月丽水教学点撤销。
1978年3月,学校迁入了杭州市清泰门外新校舍(杭海路),总占地面积54·6亩。
1978年,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校。
1980年,浙江省水利厅决定建立浙江水利干部学校,与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合署办学。
1984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并与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合署办学。
1993—1994年,浙江农业大学党委书记马寿拫、浙江大学副校长黄达人、浙江工业大学校长洪起超等相继代表这三所大学分别与学校和省水利厅洽谈合并事宜,都希望合并建成其水利水电学院,学校和省水利厅都未予考虑,只想独立办学。
199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
1999年,浙江省水利厅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合作办学的协议书,要求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层次和浙江工业大学合作共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01年,浙江水利水电学校全部并入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2001年6月,浙江传媒学院东区规划用地与浙江水利水电高专位于西区的下沙一期建设用地对换,取得浙江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最终于8月份成功对换。
2003年,整体迁入杭州下沙校区;8月,成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2004年,被列入浙江省“升本”计划,并按“升本”程序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审批。
2007年,继续教育学院成立。
2010年,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成立。
升本
2013年4月,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为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省人民政府承诺“今后五年(2013—2017年)内省财政共补助1·5亿元,”以及省水利厅“在今后五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以上资金。
2014年,水利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水利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备忘录》,列入省重点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
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12月,经过中央文明委严格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入选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
2016年,加入cdio联盟理事单位;成立创业学院。
201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2018年,被列入浙江省应用型示范建设高校。
2020年6月4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与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在南浔区行政会议中心签署共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区协议。
2021年年6月28日,湖州市南浔区委区政府、宁波市镇海中学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方签署协议,共同建设镇海中学南浔分校。
2022年9月1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启用仪式举行。
2023年1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申报的来华留学生“专升本”人才联合培养试点,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
2023年2月,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印发《浙江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22—2026年)的通知》(浙学位 〔2022〕6号),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获批拟建设土木水利、能源动力、机械、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等硕士学位点,首次招收单列计划的定向联合培养研究生30人。9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丝路学院在马来西亚拉曼理工大学揭牌成立。
2024年1月4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特色文化馆揭牌成立。12月27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
2025年1月9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国别研究中心成立。
2025年5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尼尔森马尔伯勒智能工程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同类高校中首个获批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校。7月23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仪式在闲林水库举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