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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入会细则

个人申请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有四幅以上(包括四幅)作品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的全市性、全国性或国际性影展(赛)中获奖或入选。

申请程序与需报送材料

1·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加入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向协会办公室索要或网上下载打印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交协会办公室。

2·要有两名上海市摄协会会员担任介绍人,介绍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3·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在上报申请表的同时,应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幅(10英寸)及四幅(或四幅以上)作品获奖、入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审批办法

1·按上海市文联规定,由协会主席团负责对新会员的审批。

2·申报资料不符合前述要求者,协会主办公室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或不交主席团审批。

3·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进行筛选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之名单及完备材料提交上海市摄影家协主席团,由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成为上海市摄协会员。

会费

1·自2003年起,会费标准定为每年50元,连续三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2·新会员收到入会通知后,应缴纳会员证工本费、评选费、注册费及第一年会费共270元。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在收到款项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会员证。

本细则解释权属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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