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值班管理、档案管理、信访舆情、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管理权限内教育体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政工科
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对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拔尖人才选拔管理、群团、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管理、培训、监督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领域内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权限范围内教师考录工作和在职教师调动调配工作。负责师德建设、教师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障工作。
基础教育科
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检查指导工作。拟订全区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做好局属中小学有关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学校、幼儿园的教育常规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德育、民族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区内各行业、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指导全区实施0-6岁学前教育。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园长的资格审定工作,负责保教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幼儿园课程改革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和自学考试的报名、成绩公布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降低近视率的措施并督促执行。负责组织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指导学校运动队伍建设及学校训练。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全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开展体育项目的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
教育督导室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对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被督导学校校长的任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参与审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先进经验,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
民办教育科
负责民办教育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监督管理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秩序。牵头查处学校违法办学、社会非法办学等教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1·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及教学业务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计划,组织管理全区教师在职培训工作。3·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与教育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教学的管理、研究与指导工作。4·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材等图书的征订、发放工作。5·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学前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区有关幼儿园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加强对幼儿园行政和业务工作的指导。6·指导全区中小学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
教育保障中心
1·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全系统房屋和场地的建设、修缮、维护及绿化工作;负责全系统房屋、场地的管理工作。2·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后勤服务保障及节能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节约型学校。 3·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装定制、作业本征订、发放等学生用品管理工作。4·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食堂管理和学生配餐工作。5·指导并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防范、处理突发事件。6·组织开展各类课外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教育。7·负责全系统教育装备工作,组织管理局属各单位做好教育装备的调配、使用及维护工作。
财务核算与审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2、负责编报教育系统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负责计划调配教育系统预算内资金及专项资金,提出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及建议,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情况。3、对所管理单位财务收支实行统一账户、集中核算制度,负责局属各单位各类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定期为所管理单位提供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4、负责管理局属各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根据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提供财政支付信息等业务。5、负责全系统教育装备采购工作;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6、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领导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助区审计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工作。7、承担教育局机关会计、固定资产管理及局机关各项业务经费的日常收支结算等工作。8、负责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9、负责教育系统统计工作,承担局属各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10、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按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
社区教育学院
1·制定全区社区教育与学习型组织创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2·指导协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的社区教育工作;指导街道社区教育体育中心、市民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和居民教育培训工作。3· 围绕社区建设的中心工作和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引进、开发各类社区教育课程和项目;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技能培训、乡风文明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类培训教育活动。4·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北区全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开发网络课程,建立数字化学习资源库。5· 负责社区教育宣传工作,做好社区教育宣讲和师资培训工作,协调讲师团做好社区教育宣讲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检查、评估、考核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的社区教育工作。7·开展社区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发社区教育特色课程,编写社区教育教材;加强与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合作,搭建继续教育平台。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社区教育培训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