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并指导市局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辅助局领导开展全局性中心工作;规划、指导开展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印制及公安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公安业务的专题研究;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我市“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处理工作;掌握并报告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受理市民投诉;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先期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
政治处:主抓全局人事劳资、业务考核、公安业务宣传报道,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调研,掌握民警队伍的实际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订全局政治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局各单位认真落实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立功创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政治理论、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文体工作。
纪检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内部督察审计,查办公安系统内部重大、复杂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民警权益保护;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法制室: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总体规划工作;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办理的各种行政、刑事案件损失赔偿的裁定;办理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办刑事案件审核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全市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勤务管理及执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负责全市驾驶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报考、场地训练、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负责交警计算机网络与设备、信号灯和电视监控系统的组建、维护等工作。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刑警大队: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刑事侦察工作;参与并协调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工作。
治安大队:负责贯彻执行治安行政管理法规,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和治安查处工作;负责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负责大型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集会、示威、游行申请的管理、审批工作;负责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市的犬类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