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二)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工作,主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市区内的道路、桥涵、下水道、路灯、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和维修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古树名木保护及指导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批、监督;指导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准运、处置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停车场、洗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综合整治工作及违章建筑的拆除。
(七)按职能分工,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及城市路牌、店牌、门楣、招牌的设置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市供水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自备水源的管理。
(九)负责城市燃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热能供应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对城市经营和使用燃气(含煤气、石油液化气)及燃具、热力的和个人实行行业管理。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