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1、协助党工委和局行政对重要政务、事务进行综合协调。2、协调各科室和部门制定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综合文稿。3、负责党工委、局行政重要会务和接待的组织安排。4、负责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的调查研究、督查和催办工作。5、负责教育信息管理、简报编辑、文书档案、机要、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委员书面提案的办理等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报备案、清理工作,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依法行政工作。7、负责区教育局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8、负责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并指导基层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9、协调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上海普陀教育”网站的管理。10、做好信访、保密、外事和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11、协调人事科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和交流工作。12、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及有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科
(三)宣传科
(四)高中教育科
(五)义务教育科
(六)学前教育科
(七)职成教科
(八)人事科
(九)计财科
(十)审计科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组织、武装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