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一)省财政绩效评价中心。1·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估评价、信息公开等辅助性工作,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2·承担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形势分析及风险监控、评估、测算等工作,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外债申请等基础性工作。3·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数据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价;参与省属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收缴数据核实有关工作。4·负责财源建设和财政运行状况调查研究、分析评价工作,承担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税费收入分析预测等基础性工作,参与财源保障配套政策的调查研究。5·承担省直部门预算项目、中期财政规划项目评审相关工作,以及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预决算评审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拟定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6·配合做好省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预测;参与县级财政预算汇总、审核、分析等基础性工作。7·承担财政监督检查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开展法治财政建设相关工作。8·承担财政票据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省财政研究和教育中心。参与全省财政改革发展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财政学术研讨交流;承担全省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及财政部部署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省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省财政厅财政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化相关工作;承担《公共财政研究》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担厅机关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三)省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承担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统计、监测、融资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以及省级项目评估论证、合同拟订、绩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参与拟订全省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投融资计划并论证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对省级统筹政策性贷款运作、项目运营进行指导并防控风险;承接清洁基金有关工作;对市县政府开展相关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指导与咨询。
(四)省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省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行监测分析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执行统计分析与补助结算审核等工作;负责提出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参与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绩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五)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经济金融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承担全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研究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经营预算、财务预决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运营评价、股权董事管理等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分析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