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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事件

2022年8月8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王勇、张树芳新增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超1·6亿元,执行法院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张树芳等相关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2023年8月7日讯,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西王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60号)显示,经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中期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中期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十三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二是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未按规定披露企业财产状况相关信息,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条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20〕第22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五十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西王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24年2月20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等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超3·3亿,案号为(2024)鲁02执383号。

2024年9月18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西王特钢有限公司、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66亿余元,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通告显示,被执行人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西王集团有限公司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未履行金额超3·3亿元。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3%支付悬赏金。以此计算,悬赏金最高可达990万元,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多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及股权冻结信息。现存3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33亿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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