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职责
主要任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对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实行自律性管理;组织贯彻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规则;组织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业务培训;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的年度检查;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税务代理行业财务。受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起草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审批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其业务工作;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代理机构和注册税务师,并监督、管理其业务工作。
(二)审批和管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和相关行业会员。
(三)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的全省统一考试。
(四)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税务代理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技术指导工作,完善制定执业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的年度检查。
(六)组织实施或制定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税务代理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七)受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委托,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和税务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八)制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税务代理行业的业务交流;维护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的合法权益。
(十)办理审核外国会计师(包括税务代理)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山东境内设置常驻代表机构、中外合资和合作机构、国际机构中国成员所等有关事务,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十二)办理财政厅授权的有关工作及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