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对外宣传交流、机关后勤、综合考核、督考督办等工作。组织起草教育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会议讲话等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中小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承担局机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
(三)组织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政策,负责局管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承担市直学校(单位)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教育财会制度的建设工作。制订高中段学历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教育基建、教育经费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指导监督教育基建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指导市直学校(单位)的基建工作。指导全市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教育基金会工作。组织指导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牵头教育扶贫、对口支援工作。
(五)基础教育处。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学、招生工作、教材管理,推进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生学籍工作。
(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管理高等教育、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城乡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拟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工作。负责中职学校的学籍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习型社会建设、终身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实施、教育业务工作,指导协调高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和专业设置工作。
(七)教师工作处。负责全市教师队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直属学校(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人事管理改革、工资待遇保障、教师招聘、教育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人事档案等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学生发展处(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牌子)。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民族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各类专题教育“进校园”活动。指导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训、生涯规划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教育督导处。拟订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发布全市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整改。
(十)校园安全监管处。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全市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食品卫生、消防、实验室、交通、防溺水、禁毒、反邪教、宗教、反恐等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