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参与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和会商组织;制订全局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拟定工商行政管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有关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
参与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辖区内陆上走私贩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全市的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检查支队和各检查大队工作;指导工商行政管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各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工作。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企业注册科
参与拟定企业注册登记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工商企业和其他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工作,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指导全市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
组织或参与起草本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负责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协调指导和检查本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科
参与拟定市场监督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秩序;负责市场开办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订货会和柜台租赁等各种交易行为的开办登记和监督管理,根据授权,组织对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认定,监督管理和规范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全市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参与拟定合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和招投标行为;办理合同鉴证及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检查指导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合同协会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参与拟定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商标广告侵权假冒和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商标及特殊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质押、商标验证、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认定市知名商标,组织推荐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负责市属广告经营的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检查指导全市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作。
财务装备科
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装备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工作;负责本系统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经费收支管理及监督检查;组织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物资装备计划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协助局党组管理市辖县(市、区)工商局领导班子;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市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