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荣誉
学校先后获得“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五无’学校”、“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三明市‘十佳’文明学校”、“三明市残疾人之家”、“三明市花园式学校”、“三明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三明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1997年8月,学校被中央教科所确定为“全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实验学校”。
2017年11月,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2021年11月23日,被教育部办公厅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