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拟定赛罕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和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区律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协调区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全区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指导全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系统内审计监督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