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市体育局设 5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和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接待、文史等工作;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划性文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草案;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体育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服务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拟定全市体育科技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全市体育科研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承担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和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群众体育和健身活动的开展,推进各社会团体、单项体育协会、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方面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群众体育和各项健身活动的科研指导、管理服务工作。
(三)竞赛训练科(挂行政服务科牌子)
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提出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我市优秀运动队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全市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市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拟定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大型综合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协调日照市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裁判员、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市裁判员、运动员等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管理单位承担的审批项目的办理工作。
(四)体育市场管理科
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全市体育产业的开发;负责依法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并对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场地、器材标准和性能、活动规则、参与人员职业资格等进行监督;负责对有关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五)财务经济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项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产业项目和经营红的进行管理监督;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