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上争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预算科(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牌子)
拟定区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汇总全区预算;研究确定日常公用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追加支出的汇总提报;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指导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有关事宜;负责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工作;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搞好预算执行,分析全区及区级预算执行情况;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和区级财政资金调度;编制全区财政决算。加大对上争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有关工作。
行政政法科
掌握行政政法等归口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拟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政法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归口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归口部门单位追加经费审核;对归口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做好非税收入预算、支出工作。加大对上争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教科文科
掌握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归口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拟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归口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项目执行进行监督,并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做好非税收入预算、支出工作。加大对上争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农业科
掌握农业归口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意见;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政决算;对专项资金实行跟踪问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和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和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水利建设基金;管理海域使用金;管理水资源费;管理分管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行收费等方面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相应项目库。
社会保障科
掌握社会保障归口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研究拟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归口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归口部门单位追加经费审核;对归口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做好非税收入预算、支出工作。加大对上争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经济建设科(挂企业科、金融与国际合作科牌子)
牵头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管理区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安排所分管部门经费预算管理;参与全区产业政策和企业政策的研究,并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管,运用政策和资金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
法规税政科(挂区财源建设办公室、行政服务科牌子)
审核上报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区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区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地方税务方面的有关工作;具体承担地方税收稽查专项补助经费的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直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收入监管工作。
拟订全区财源建设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和考核全区财源建设;承担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办、协调、督办和办理结果的统一送达工作;负责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联审工作。
投资评审科
参与区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或配套项目的评审,包括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能源、交通、教育、社会保障、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改贴息、国土资源勘查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审查;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国家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或配套项目的变更评审及隐蔽工程的签证;对镇街道财政投资评审进行业务指导。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