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和新闻出版(版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工作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统筹安排各项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协调全区公共文化体育重点基础设施和基层设施建设。
(三)加强基层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指导、管理区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文体站(室),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体育事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社区(农村)文化,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五)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要案查处工作。
(六)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促进青少年体育运动。
(七)制定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
(八)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开展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文物执法和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联系相关区级行业协会(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