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机要文电处理、文印打字工作;负责调研、工作简报、检察信息、收发、检察统计、密码传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武器装备、基本建设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检察院机关办公秩序管理。
(二)政治处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该院机关的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官法》及配套规定的组织实施;负责检察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组织、人事、工会、劳动工资和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的警衔、检察官等级评定、变动审核审批的呈报审批工作;负责该院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任免事项。
(三)侦查监督科 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承办由衢江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和该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并负责立案和侦查监督。
(四)公诉科 负责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承办由衢江区公安分局和该院自侦部门移送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在案件提起公诉后,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五)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并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或减少犯罪的司法建议。
(六)渎职侵权检察科 负责办理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七)监所检察科 负责全区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工作。
(八)驻十里丰监狱检察室(派出机构) 负责对十里丰监狱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审查起诉罪犯加刑案件,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等工作。
(九)驻浙江省第一监狱检察室(派出机构) 负责对浙江省第一监狱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审查起诉罪犯加刑案件,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工作。
(十)、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民事、经济、行政的提请抗诉案件,并承担有关抗诉案件的出庭工作。
(十一)控告申诉检察科(含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 负责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其中受理公民和单位的举报、控告、申诉,统一管理该院受理的举报线索;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办理不服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和不服人民法院虽经复查但仍有错误可能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的案件;办理刑事错案的赔偿案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