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组织全省共青团组织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省内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省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省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全省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省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省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省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市县局级单位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省各级团校工作;指导全省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五、负责全省青年统战工作。
六、负责全省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七、指导和帮助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