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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研究起草栖霞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工业经济、信息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推进制造强区建设。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区建设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栖霞制造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制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开展栖霞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相关国家、省、市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

(六)推进创新名城建设。推动栖霞区“2+2+2”主导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七)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全区产业地标建设工作。

(八)推进全区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制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九)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发展。制订并实施全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深化信息技术应用。组织实施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跨行业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

(十一)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实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战略,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十三)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节能监察管理和工业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四)推进全区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实施规模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协调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十五)统筹推进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六)组织实施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军工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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