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羊民政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优抚科。负责拥军优属和管理优抚对象定量抚恤、补助;承担军队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承担追烈、评残的申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伤残人员的伤残器械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抚恤金、异地安置的地方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服务对象的维稳工作。

(三)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安置管理科。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复员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农村退伍军人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负责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审查、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异地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服务对象的维稳工作。

(四)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救助科。负责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城市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对全区低保对象、边缘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帮困助医工作进行日常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认定和管理;承担指导、管理、检查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工作;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监督检查救灾救济款物的使用情况;负责接收捐赠工作和组织协调专项捐款、捐物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培训和重大信访、咨询接待工作;指导协调爱心慈善工作;负责管理、服务对象的维稳工作。

(五)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负责贯彻实施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干部培训及工作培训;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区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六)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社会组织与地名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负责查处非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等申报工作;负责做好行政区域调整、地名管理和界线的勘定工作;承担全区地名更名、命名等事项,组织检查地名标志设置和更新;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七)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和查处违法婚姻工作;负责全区婚姻介绍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全区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区殡葬及殡葬行业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公墓的管理工作,查处违法丧葬。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