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省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四)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向中央政法委员会、省委提出建议。
(六)组织研究全省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七)指导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代管福建省法学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八)完成中央政法委员会、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