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部门
科室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牵头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建设、对外宣传、统一战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调研、督查督办、文电、会务、档案、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精准扶贫、史志编纂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
(三)计财基建科:负责牵头拟订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教育收费政策。负责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年度预决算。
(四)普通教育科(成都市青白江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牵头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负责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牵头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负责拟订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统筹产业人才培养工作。
(六)德育管理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管理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八)应急管理科:负责拟订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工作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会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维护稳定、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直属单位
(一)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教师的集中聘用、统一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与教师开展聘用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按照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教师应聘、派遣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调配交流、辞聘解聘、培养培训、工资福利等相关事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未聘、落聘、待岗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及服务工作。
(二)电化教育馆: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设备设施、软件、教育信息化环境、实验、图书、艺体卫劳等方面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区教育教学资源的收集、开发、采编、网上发布和教育云建设及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的教育技术管理、应用、技能以及实验、艺体卫劳、图书的培训工作。
(三)招生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制订全区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措施和办法;负责普通高校(含艺术、体育院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初中升学体考工作和两类高中录取工作;负责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工作;负责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四)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承担全区专科、本科层次部分专业学历教育。开展各级各类社区教育活动;同时指导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加强学习型乡镇(街道)村、家庭以及机关、社区居委会创建活动的指导,并及时研究社区教育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课题。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