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经济文件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承担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改革和质量。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行政权力专班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为专班负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开展十类行政权力审核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负责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类的行政职权审核,区司法局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的行政职权审核,区财政局负责行政给付的行政职权审核,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行政奖励的行政职权审核。
2.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考评,区司法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办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