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学生会常设主席团,设执行主席五名实行轮值主席制度。并设以下职能部门:办公室、生活权益部、学习部、文体部、对外交流部、传媒中心。青海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青海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和青海大学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青海大学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 召集青海大学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 审议和批准的青海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报告:
(四) 批准任免青海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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