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件
2018年10月12日早晨,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案,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2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
二、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15万元。
三、被告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犯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第322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商品包装上带有“稻香村”文字标识的涉案糕点商品。
2024年1月,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14·6万余元,涉及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小鸡词典
当归妈妈
芝麻街英语东直门直营中心
仁和营商
老板电器北京
肺癌青委会
安妮花北京梨园馆
新仁美术
魅力王辛庄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
海淀党史文化
潭柘寺镇征收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