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规宣教科)
负责人事、财务、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机关管理、后勤保障、法规及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站管理、网络舆情监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保宣传教育、政务信息等工作。
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作风行风效能建设、廉政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众参与等工作。
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负责行政许可、污染减排、总量控制、行业整治、园区整治、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环境统计、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饮用水源保护、创模、排污权交易和回购等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环境现场检查、环境违法行为调处、环境信访调处、污染事故调查、排污费征收等工作。
生态科
负责生态建设、生态市创建、绿色系列创建、农村环境保护、辐射管理、固废管理等工作。
环境监测站
负责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环境监测服务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