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一)指挥、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收集、研判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全市公安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警卫,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等违法犯罪活动、恐怖活动的情报搜集、防范、侦察和处置工作。
(四)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五)承担市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七)承办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