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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安全、维稳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应急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产业政策和法规处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三)综合处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研究制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研究起草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分析、发布。

(四)经济运行处

分析、监测煤炭、成品油、铁路运输等行业运行情况,组织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铁路运输协调,牵头负责大件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按规定承担有关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产业园区和区域经济协作处

研究拟订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发展有关问题;推进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工业、信息产业领域区域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促进周边及关联地区经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要素互补;负责地企协作,推动县(区)域经济发展;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合作与重组,协调企业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指导工业企业扩大自营出口并协调有关优惠政策。

(六)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处

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拟订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高技术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项目,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指南,组织推动企业创新体系建设,监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重大产业化项目,承办市工业重大产业化项目推进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攀枝花市工业循环经济办公室)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企业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指导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组织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认证申报工作。

(八)能源处

负责全市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市工业节能管理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拟订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执法、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负责电力资源和直购电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服务,拟订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企业处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企业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牵头搭建工业信贷资金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负责工业领域招商引资推进工作。

(十)非公有制经济处

研究提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建立非公有制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年度非公有制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信息收集、分析、发布;负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承办市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行业管理处

负责拟订冶金、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纺织、食品、有色金属、医药等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标准和行业生产能力布局的调控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信息,负责行业准入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负责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指导工业、信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处理行业安全事故及抢险。

(十二)信息化处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牵头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信息产业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服务业和软件服务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与技术标准,负责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和项目申报;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拟订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

(十三)无线电管理处(攀枝花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和无线电频谱规划;按规定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各县(区)无线电派出机构的频率台站管理指导;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承办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管理处的具体工作。

(十四)行政审批处

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品)认定初审,符合国家重点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确认初审,煤炭经营初审和经营资格证年检,成品油零售经营初审和经营批准证书年审,加油站迁建初审,供电营业许可证办证,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等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电台执照年检验证,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及进口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审批、转报。

(十五)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优势产业人才培养推进,指导企业的人才培训、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其职责、编制(包含在部门行政编制内)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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