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商务局承担的招商引资和口岸管理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将原市政府法制局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三)将市农牧局原承担的市政府救灾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四)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指导企业上市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将市政府办公室原承担的无线电管理职责划给市经信委。
(七)加强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
(八)加强牵头实施、督促检查全市民生工程工作的职责。
(九)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