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单位公文的起草,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综合档案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安排单位日常后勤工作,包括食堂、车辆、会务、接待、购置办公用品等,为各部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单位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单位各项工作,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负责单位对外联系、宣传工作;负责与省气象局应急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应急工作;组织重大突发应急气象服务等的新闻发布和接待记者采访的有关事宜;组织落实省气象局和市政府应急办下达的任务;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制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需经地方政府下发的气象应急预案;承担应急值守任务,建立应急值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承担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工作的接报工作;承担向省气象局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报送与之相关的信息;分解单位目标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承担党组秘书、起草党组会议纪要和局务会议纪要、机关大事记编印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史志鉴编写等工作;归口管理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气象部门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承担市气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市气象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理全局考勤工作;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负责全局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上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解释;负责局内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抓好本局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审核全市重大气象工程项目的设计、立项、评估及计划调整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本地区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写和审核;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落实市级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监督部门各类资金支出情况,检查、分析部门各类资金使用及基础设施项目预算支出与绩效考评;负责指导全市气象部门会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财务运行状况动态监控和分析;负责盘锦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业务指导;承担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和资金申请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本地区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写和审核;负责本地区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负责组织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气象局工程项目的项目竣工验收;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监察审计科)
贯彻落实辽宁省气象局和盘锦市委市府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和监督指导;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奖惩、选拔、任免、交流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类人才的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推荐,开展人才队伍的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因私出国(境)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录用调配、工作调转、职级晋升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参公人员和编外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维护、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市本级在职职工休假审批、考勤汇总及带薪休假补助费统计发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气象部门在职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协调远程培训工作,承担培训信息统计报送任务;负责人事政策的咨询指导,受理与人事工作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人事方面的政审等工作。
负责拟定全市气象部门监督巡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全市气象部门审计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1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结、决)算审计办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全市气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全市气象部门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件及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举报案件;负责市气象局本级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换证的协调办理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预报预警服务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面、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等综合业务系统的管理,拟订综合观测系统、气象装备与技术保障系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及站址变动的审查、评估和报批等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气象审查工作;负责全地区各类地面观测报表的审核、气候资料服务工作;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和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及科技奖励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业务项目立项和资金申请;负责组织本地区业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写和审核;负责业务项目全过程的检查、指导;负责指导、监督业务项目的预算执行;负责组织市局立项的业务项目(含小型业务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地区气象灾情调查及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升级改造的管理及科普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本市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气象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气象法规体系;指导气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本局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负责各类资质的初审、年检及认定工作;负责全市雷电防护、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气象法制宣传及普法工作;组织协调本市气象行业管理及行业政策调研工作;负责重大工程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气象审查工作;负责气象标准的立项、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合同签订审查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支部
直属单位
(一)气象台
负责本行政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综合观测和预报工作;负责根据上级指导预报制作本行政区县级以上站点城镇天气预报;根据省级预报结论开展环境气象预报服务;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值班日志的填写和保管工作;负责按照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的要求制作发布10类26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直接制作发布本市市区4类8种预警信号,对省级发布的预警信号进行本地拆分与服务;对本市市区短时局地预警信号的漏发、错发和迟发负责;负责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气象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制作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急保障所需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按要求参加全省、全国天气预报预警会商;负责按要求完成决策服务及灾情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制作发布本地行政区划海区海洋气象预报,向本地有关部门和用户提供海区、航线、港口、码头预报与预警服务。
(二)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湿地生态监测站)
负责本地区生态资源监测、调查及发布工作;负责本地生态监测数据采集、分析与上报工作;负责生态站科学试验及科研业务开展;负责湿地生态监测评价信息制作与发布;负责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依法保护生态监测环境;负责生态站社会服务及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业务及科研合作档案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定制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开展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生态站及办事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盘锦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新媒体等所需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与发布;负责盘锦市范围内能源、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与发布;负责盘锦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负责全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和对外发布;承担影视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影视广告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盘锦市农业气象业务和各类农业服务产品制作工作;负责盘锦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盘锦市范围内气象灾害证明的开具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气象信息与装备保障中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域站、大喇叭及显示屏运行状况的监控管理,以及及时率、上线率和故障率统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域站、大喇叭及显示屏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盘锦市气象局计算机网络运行保障工作;负责盘锦地区风廓线雷达、地波雷达、车载雷达、气溶胶大气成分监测站、实景监测站系统运行保障工作;负责盘锦市气象局信息网建设和运维管理;负责盘锦市气象局信息机房管理;负责盘锦市气象局应急状态下装备保障工作;负责盘锦地区技术装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负责会商系统、卫星广播系统、notes系统、预警系统、数据库系统等业务系统运行保障工作;负责盘锦地区技术装备保障人员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盘锦市气象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核算中心
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各项经济法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客观、清晰记录和反映单位的各项财务运行状况动态;负责提供财务信息的归集、分类、整理、传递和存档,协调财政、税务、银行等对外关系;编报部门预算。收集全局各科室全年所需预算资金计划,按照已通过局务会的各科预算编制全局的人员、公用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合理编制三公经费(不得超过上年预决算数)、政府采购、新增资产、住房改革预算;将中央资金、地方资金、自有资金(科技服务)收支情况全部纳入预算,做到不瞒报、不漏报;按预算批复执行工作,上报预算执行进度;编报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决算、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上报中央政府采购和地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入库管理包含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固定资产信息录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包含资产账清查核对、固定资产盘点等,配合中介机构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审计;综合统计年报(气象决策服务报表、气象台站情况报表、公众服务情况报表、专业气象服务产品情况报表、综合观测系统业务项目报表、农业气象业务项目报表、财务收支情况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报表、计算机情况报表、车辆情况报表、扶贫情况报表等),节能减排月、季、年报表;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划分预算资金支付范围及支付方式,编报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接收批复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管理;季度报表(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补充资料表、财务分析表),地方收入、科技服务收入月报表;计划财务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工作;日常报销工作(财务支出风险防控事前审批(支票领用)、用款计划、财务支出风险防控审批单、vpn财务报销管理系统)、票据审核工作、记帐工作、凭证打印工作、帐表归档工作、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工作;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库模块的填报和日常维护等,基建会计档案、基建工程档案按时归档;负责核算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年度人影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各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章制度、人影安全责任制和人影作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地区人影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协调处理,负责每年作业前与两县局签订人影安全生产责任状;负责执行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制定的全省大规模增雨作业方案中涉及本地区的人影工作任务,组织和指挥辖区内的人工增雨作业;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本地区火箭增雨作业;负责拟定本地区人影弹药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人影弹药、作业设备的采买,统一进行安全管理和维护维修;负责本地区人影弹药储存和运输的管理,负责制定弹药储存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定期清理过期弹药并同意封存,确保作业点不准存过期弹药;负责全市人影指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市、县人影工作人员的培训、考试等工作,获取上岗资格;负责建立市级人影作业人员档案,并将从事人影作业人员的名单抄送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负责为市级人影作业人员交纳人身安全保险;负责向省人影处提出本地区增雨作业点设置、变动、撤销的申请;根据天气条件进行作业条件分析,并完成指挥作业;负责协调和申请作业空域,发布本辖区的作业公告;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并省人影处上报;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负责指导县局进行人影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作业点规范化建设和作业人员管理;负责全市人影作业监测系统、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市人影相关文稿拟定、档案资料管理;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防雷技术中心
负责全市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的检测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雷电灾害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对全市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市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的检测、防雷装置设计评价、竣工验收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安全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