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和展出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艺术调查研究,编撰公共文化艺术书刊、资料,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艺术信息网络。
(三)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艺术交流。
(四)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艺术培训和对公共文化艺术队伍、骨干的辅导,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文化艺术配送服务。
(五)收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间艺术,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
(六)监管温州大剧院委托经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履行合同约定。
(七)监管温州大剧院国有资产的使用。
(八)监管温州大剧院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九)承办各类公益性演出活动。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