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一)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是自治区司法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负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
(二)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是自治区司法厅直属局,为正处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
(三)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中心
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安排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承担法治宣传监测、分析和引导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策划制作自治区各类法治文化产品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自治区司法厅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审核、发布、评价推送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推动开展全区法律援助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监督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承担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对外合作交流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其他任务。
(五)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警官训练中心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教育培训有关规定,承担依法治区有关培训任务;承担参与拟订并落实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职前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监狱、戒毒干警和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培训相关工作;承担监管、矫治、帮教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学员和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其他任务。
(六)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习律师考核。
(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综合保障中心
承担自治区司法厅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国有资产管理、监所安防和监控系统建设保障相关工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承担全区监狱系统公共节能、各类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监狱系统全区性及局机关会议、教育培训相关工作;承担监狱管理局机关办公区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九)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承担戒毒管理局机关信息指挥中心及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信息监控指挥系统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局机关警用车辆管理、公务用房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