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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党务工作。负责会务和督办工作。负责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打印、核稿、催办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事宜。负责起草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保密、国有资产、行政经费、办公用品购置、机关卫生和后勤服务保障。负责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和人事工作。负责组织接待联络事宜。

(二)投资科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管理,研究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的实施和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关政策。争取国家、市有关部门对区内项目给予资金政策补助和支持。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筛选申报工作。掌握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和项目进度及重点前期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粮食管理科(监督检查科)

贯彻落实国家、市、区粮食政策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指导仓储企业做好储存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及时报送储备粮储存信息。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负责粮食仓储单位备案和粮食熏蒸作业备案。负责粮食流通统计、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指导军粮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编制粮食应急预案,监测粮食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启动粮食应急行动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负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食安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京津冀协同工作科(体改科)

负责协调宁河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落实本区承接非首都功能,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建立我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项目储备库,有序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落地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督办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相关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统筹安排相关重要活动。承担信息、宣传、接待联络和会务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研究全区经济体制的发展态势,参与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负责审核有关规章和文件草案,并对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综合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组织调查研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测、总结和报告。指导镇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研究拟订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工作。承担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制定国民经济动员年度计划,做好经济动员预案。组织全区经济动员信息化建设,制定长远规划。完成区国动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参与组织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政府 的各项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措施。按照定价权限审定、调整列入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贯彻落实国家、市下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天津市下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经营性收费目录》做好项目的取消、停收、调整工作。按照工作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并做好价格及收费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价格调定价听证会。

(七)能源科(油气长输管道科)

负责本区域内能源工作。

负责本区域内的油气长输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监督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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