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定水务工作、科技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人事、科技、档案、政务公开、党的建设、纪律检查、信访维稳、安全保卫、治安消防、后勤保障、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对外宣传、工、青、妇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与经济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水务制度建立和完善。负责编写水务行业大事记。负责会务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劳动保护,机构编制工作,以及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水务行业工作宣传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
拟定全区水务行业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按照流域规划的要求,承办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水利、防洪、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作。组织小型水库以下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监理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权限审批,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发布。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贯彻执行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
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涉河、涉水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察。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供水管理股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规划、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乡镇供水建设规划;制定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供水安全生产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