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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获荣誉

先后被国家五部委联合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6年被再次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7年3月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2008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杂志社评为“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2009年1月被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2009年2月先后被省高院、市中院评为全省、全市“优秀法院”,2009年7月被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同年11月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社分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2010年1月再次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2011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报社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司法》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共获得19项全国荣誉。2002年至2013年连续六次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基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五星’单位”、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集体嘉奖一次、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被江西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严打”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五星’单位”。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1年8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评“全省审判e管理示范法院”。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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