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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

历史沿革

江西水利电力学院

1958年,伴随着中国水利电力建设的高潮,江西省人民委员会为适应工农业生产和技术革命的需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促进全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飞跃发展,决定创办江西水利电力学院。6月28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由江西省水利厅负责筹办江西水利电力学院。同时任命副省长邓洪兼任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校长。10月,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教学大纲,经过第一届院务委员会讨论,正式提出本科生培养。

1958年至1961年,学院共招收本科生和专科生563名。

1962年,因国家出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一度停办。

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

1965年,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改建为江西水利水电学校。

1978年8月,江西省科学大会召开。会议决定,在省机电工业学校、省水利水电学校等13所中专设立大专部,学制3年。随即,省水电局党的核心小组决定:在省水利水电学校设立大专部,1978年招收大专生200人,以解决水利人才急缺的问题。

1980年,江西水利水电学校(大专部)更名为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

江西水利专科学校

1983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同意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更名为“江西水利专科学校”,面向华东、华南13省招生。同年,学校的部分资源并入江西水利水电学校(1985年7月与江西水利技工学校合署办公)。

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1987年,江西水利专科学校更名为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成为水利电力部直属院校。

1992年,学校更名为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院校。

1998年,开始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现南昌航空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

2000年,学校在管理体制上从水利部下放到地方,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来管理。

2003年6月24日,江西省政府召开常务会,通过决议,在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置南昌工程学院。

南昌工程学院

2004年5月17日,教育部教发函《关于同意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南昌工程学院的通知》致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南昌工程学院,同时撤销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建制。

2005年,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8年,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签署协议共建南昌工程学院。

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同年10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同年12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3年,被总参谋部、教育部批准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

2014年10月,被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5年12月,该校鄱阳湖流域水工程安全与资源高效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成为学校第一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2016年12月,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18年5月,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

2021年,获批省“十四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2022年1月,学校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10月,南昌工程学院大数据现代产业学院揭牌。

2024年3月,学校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拆分为水利工程学院、水土保持学院。3月23日,水利工程学院、水土保持学院揭牌成立。

2025年1月13日,南昌工程学院“教工之家”揭牌。

江西水利电力大学

2025年6月9日,教育部同意南昌工程学院更名为江西水利电力大学。6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置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的通知》,学校标识码为4136011319;同时撤销南昌工程学院的建制。江西水利电力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学校更名后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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