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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构设置

中心机关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等6个处室,另设立江苏省省级机关、南京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和江苏省监狱系统、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以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领导做好党务、政务、人事工作。

二、负责文秘、信访、信息、保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劳资福利、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有关会议组织及其文稿的起草。

四、负责有关决议、决定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检查。

五、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政协议案。

六、负责对外协调和内部组织协调工作。

七、督促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八、履行管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管委会会议组织及有关事项的督办、落实。

九、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十、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的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归集管理处职责:

一、做好公积金归集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单位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

二、做好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开户和催缴,加强对民营、私营企业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

三、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审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变更和缓缴。

四、负责对各分中心、管理部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对托管单位“集中户”的管理。

六、加强公积金管理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做好对外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贷款管理处职责:

一、学习、研究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业务的宣传和咨询。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与发放,严格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范围做好公积金贷款工作。

三、负责贷款项目管理,按规定实地查看项目施工现场,与开发商签订《按揭协议》,向公积金贷款承办行发布相关信息。

四、做好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督促各承办行催收逾期贷款并做好各承办银行的委贷工作的考核。

五、负责做好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信息录入情况的监管,查核各公积金贷款承办行办证情况,做好公积金贷款承办行权证执管的监管。参与各公积金贷款承办行对抵押物的处置工作。

六、负责对各分中心、管理部的业务对口指导。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计划处职责:

一、加强资金管理政策研究,及时提出参考建议和发展设想。

二、负责协助拟订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拟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负责汇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统计报表,将有关数据并表反映。

四、负责每月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做好统计报表的报送,负责每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的社会公布。

五、协助做好各处室、管理部计划指标的下达与考核工作。

六、合理安排好资金,做好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七、做好利率调整的相关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管理处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二、建立和维护对外查询系统,保证电话查询、多媒体查询及住房公积金网站等查询系统正常和安全。

三、确保所有设备中业务数据的完整和安全,负责做好数据备份和备份介质异地存放工作。

四、保障相关职能处室计算机业务处理的需要并做好业务系统的衔接,负责与各业务承办银行计算机系统的衔接。

五、配合做好季度结息,公积金年度结息及会计年度结息工作,负责事先做好与各业务处室及承办银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衔接。

六、根据业务拓展开发应用软件,满足业务处理与核算的需要,完成与五个区县管理部的联网工作。

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学习和掌握计算机最新发展技术,提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发展规划,以确保所有业务的高效运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职责:

一、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经费的核算。

二、负责内部固定资产财务帐目管理。

三、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和经费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做好内部审计,配合有关部门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六、负责汇总中心财务报表,将有关财务收支并表反映。

七、会同资金计划处做好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排以及归还和保值。

八、定期分析财务状况,按季度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各项收支情况统计报表。

九、做好季度结息,公积金年度结息及会计年度结息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职责:

一、负责审计监督中心及内设机构对国家财经法规和管理中心财经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对中心及内设机构的管理经费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中心及内设机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四、参与中心的风险管理、业务流程设计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出管理建议,并对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五、对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审计。

六、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做好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

七、做好外部审计部门对中心业务实施审计的配合工作并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职责:

负责中心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做好各党支部的管理和换届等工作;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选拔培养、程序审核、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党支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承担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共青团的有关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处职责: 负责中心机构设置、岗位编制、职责的调研、草拟工作;负责人员招聘、录用调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要求,做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中心职工聘任管理工作,包括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干部交流和调配等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推荐和培养工作;

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及评聘等具体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聘用合同管理和人事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档案工资、绩效工资的核定、调整及日常变更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存基数的核定及年度调整工作;负责人事系统、工资系统的维护管理及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做好退休干部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出国(出境)的管理备案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户服务处职责:

负责对市政务大厅、中心二楼大厅、分中心及业务承办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规范化指导与监督;负责12345工单、网络投诉的办理;负责12329服务热线管理,承办来电信息的录入、受理、办理、反馈、回访、存档等工作;负责汇总12329服务热线数据资料,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掌握住房公积金社会舆情;负责制定和完善服务工作制度;组织12329热线服务人员参加服务礼仪培训和业务培训;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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