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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下属单位

梅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承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职能性、公益性评估的基础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用地供应后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地价动态监测分析和估价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梅州市国土资源档案馆: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国土资源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对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履行职能中形成的各门类材料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保持库房清洁,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鼠、防盗、防光等安全措施,以保证馆藏档案的安全。

四、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五、负责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1、受委托发布征地公告、负责市辖区统一征收(征用)土地工作。参与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可行性报告论证,协助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协助做好用地报批的相关工作,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报批材料;督促落实征地有关事项。

2、受委托承担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初审及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3、向有关单位提供与征地、土地储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性服务;受委托协助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之间产生的问题。

4、对市政府同意征收(征用)和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提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

5、受委托承担梅州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储备工作。根据政府储备土地计划及原用地单位申请,拟定收回、收购、置换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土地储备。

6、承担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梅州市土地整治中心:

主要职责是为确保我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对耕地开垦费的投放、使用和管理,对新耕地开发项目进行论证、质量监督、验收及跟踪管理等工作。

梅州市国土资源测绘院:

一、承担、组织、完成区域内基础测绘、地籍测绘任务。

二、农、林地专用,建设用地测量。

(一)农、林地专用征地前测图,编写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二)实施征地中的拔地定(钉)桩(放样)测量。

三、土地使用权登证测量。

(一)土地使用权确权测量(又称宗地测量、竣工测量)。

(二)土地使用出让、转让(交易)前期测量。

四、土地开发、整理测量。开发整理前测量、开发整理后(竣工)测量。

五、地质环境管理测量技术服务。

六、矿山资源开发管理测量技术服务。

七、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八、市地图与国土资源专题地图的编绘。

九、协助主管部门测绘管理,提供测绘技术支持。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

承担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协议转让、抵押、租赁及其他非公开交易项目的权属调查、交易条件审核、交易鉴证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协议转让中的权属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及其他变更登记中的实地勘查、地籍调查、登记材料审查等具体事务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登记的市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交易信息等咨询服务。

梅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承担全市的地质环境监测等任务。

梅州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1)负责梅州市统一的、权威的数字梅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运行、维护、数据更新、升级、应用推广以及向社会提供公众服务;

(2)承担全市基础地理、国土资源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等任务;

(3)负责市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市局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管理;

(4)负责市局电子政务、网上交易等信息系统的统一维护、管理;

(5)负责全市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执法监测卫片、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地质灾害分布等数据整合与入库、维护,以及相关档案电子化入库等工作;

(6)承担市局委托办理的各项技术性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梅州市人民政府调处土地纠纷办公室:

1、对属市调处的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

2、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3、受理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的行政复议;

4、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梅州市矿业开发办公室:

依法编制梅州矿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勘察;整治无证开采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开发的有序合法。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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