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督察督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承担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公共服务股。负责拟定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重点艺术创作和艺术精品生产,组织协调专业性重大艺术活动、非经营性演出及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县竞技体育和运动队伍建设,监管体育经营活动、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承担全县文物资源普查、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负责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监督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社体中心、镇综合文化站等单位业务建设,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类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类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
(三)产业促进股。负责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旅游形象宣传策划以及全县重点旅游产品线路、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产业新型业态发展和产品开发,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旅游领域重大节会和博览活动组织,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加强文化旅游对外开放交流,推动高台文化旅游走出去。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四)市场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督办行业重大案件。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统计监测、预测预报、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制作经营机构的技术保障和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基层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