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依法对全区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依法处理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三、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五、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