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件
帮忙贷款
据李某溪介绍,因为与潞城农商行有贷款业务往来,他认识了当时潞城农商行的董事长马泽军。2020年12月,马泽军让他找人帮忙贷款,并称贷款得到的钱可以入股潞城农商行,股金落在李某溪名下,这样李某溪可以用股金分红来支付贷款利息,时间最多半年。于是,李某溪分别找到了1993年出生的冀某群、1994年出生的秦某男和1998年出生的魏某洋来帮忙。
签订《最高额贷款合同》
2020年12月31日,1993年出生的冀某群和另外2名90后小伙为了帮朋友李某溪忙,来到了山西长治市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时任行长李永红审批,公司部负责人直接经办,在没有告知贷款合同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引导秦某男、冀某群、魏某洋三人作为借款人分别签订了《最高额贷款合同》,贷款金额均各为人民币299万元,贷款期限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就在签订贷款合同的当天,那笔贷款便被放款,放款后马上便被提现,提现后巨款去向不明。
被银行连续续贷
2021年3月,在听说马泽军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后,李某溪第一时间找到李永红行长沟通股金问题,得到的答复是需等待。截至2023年11月20日,李某溪已经代为偿还利息157万余元,先前承诺的可覆盖利息的分红一分钱也没拿到,承诺的股金证也从未见过。在此情况下,秦某男、冀某群、魏某洋三人迫于征信逾期的压力,只能配合银行进行续贷,截至到投诉前他们已经历经两次续贷,而马上就将面临第三次续贷。
调查落实此事
2023年12月12日,记者与负责处理此事的山西农商行驻长治审计中心工作人员陈强取得了联系。陈强表示正在调查落实此事,已经要求潞城农商行在12月15日前拿出处理意见。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