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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能职责

人大监督: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2022年审议通过废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制定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度。

会议组织:2021年召开1次区人民代表大会、6次常委会会议、48次主任会议,审议财政预决算、审计整改等报告。2024年将继续保持同等会议频次。

人事任免:落实区委人事安排,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2年9月完成新任职人员任命程序,涉及监察、司法等领域。

代表工作: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组织代表培训,提升议案建议质量。2021年代表工作专项支出3·3万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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