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人员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农业、水利、渔业、畜牧业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农业发展科
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渔业和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三农”和渔业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渔业发展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农业、渔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水利科
贯彻执行水利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利工作相关政策、水利发展综合规划和防洪、供水、节水等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含防潮堤)建设工作,指导具有控制性和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供水责任区域的供水管网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其他区域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工作;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农产品、水产品和农业、渔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具体工作;负责农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推动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装备发展;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食用菌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水生生物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质量以及使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具体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监督实施农业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及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农业动植物外来物种;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水产原良种场建设。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等工作;负责渔业养殖、增殖和苗种生产许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农业动植物防疫检疫有关工作;组织、监督水生动植物防疫相关工作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受委托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有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农业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指导开展渔业养殖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推动渔业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渔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经管站
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规划及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含渔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工作。
畜牧服务中心
负责畜牧业监督管理相关具体工作;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种畜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质量以及使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毛皮非野生动物养殖及毛皮动物胴体处置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等兽医从业人员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兽医器械和兽医医政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推动畜牧业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开展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水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及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照规定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工作;组织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实施水资源调度工作,拟定水量分配方案;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有关地方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负责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河口等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和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含防潮堤)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供水管理办公室
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供水规划;拟订供水行业管理政策,研究提出供水产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建立完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责任区域的供水管理工作,指导其他区域供水管理工作;组织发布供水水质等相关公告。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