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部、委、办、局发送区政府的公文;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办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省、市、区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管理。
(九)负责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拟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政策法规审核。
(十)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全区外事工作;承担统筹协调全区因公出国工作。
(十一)负责支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