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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材料的撰写;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局机关工作制度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的政务事项综合协调、政务接待、政务活动、综合性会务安排;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件印发、档案管理、安全、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制订涉及全局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印章管理、后勤保障、报刊资料的订阅及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鉴、局志和大事记。

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局职工日常管理、职务任免、年终考核、奖惩及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全局职工的工资管理和有关津贴、福利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局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行政许可服务科

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区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负责对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的审批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许可;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备案;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负责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负责办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负责办理集体合同审查;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审定;负责基本医疗定点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核准。接受市局委托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信息化建设科

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人力资源、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和劳动监察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就业、社保、人事等应用数据的集中、共享、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人才资源数据库信息并及时更新;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新闻宣传、舆情处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人才流动开发政策和人才流动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人才流动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才的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才资源的调研、统计、预测、规划,统筹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人才信息的综合统计和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全区涉及农民工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农民工信息建设。

就业促进科

负责《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统筹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实施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工作;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预防和调控失业;负责发布全区人力资源供求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有关政策;研究制订“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管理办法,负责“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社会保险科

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拟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认定工作;编制全区社会保险资金(基金)预决算;拟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并受理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

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内部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建立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诉举报,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申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级部门公务员职务任免备案、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工作;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调配、考核、辞职、辞退审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实施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制度、申诉控告制度、惩戒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工作人员招聘、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聘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和流动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各街镇乡、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国有公司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专家管理;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指导区考试中心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服务工作;协调管理全区博士后工作。研究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工作、服务或定居政策;归口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引智专项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引智成果鉴定、推广工作。

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退职工作。负责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负责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退职、立功受奖以及受处分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统计与综合分析;编制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技术)等级工作。

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本区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区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公布本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负责实施特殊工时制度企业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企业职工连续工龄认定工作;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市上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拟定本区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本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各项经费预算、申报和发放工作;协助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转接、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境)等有关手续,协调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指导街道、乡镇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本区有关部门及企业做好本区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负责本区企业军转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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