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浙江省龙泉市所辖行政区域。质量技术要求
一、菌种。
采用本地筛选、驯化、培育,在龙泉境内经2年的灵芝段木栽培试验,经菌种管理部门确认其种性适合在本地栽培,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菌株。
二、栽培基质。
⒈基质要求:阔叶树原木,直径8厘米至20厘米为佳。
⒉砍伐时间:树木落叶至萌芽前。
⒊段木加工:原木在阴凉处存放,砍伐后15天至30天截断,截断长度宜28厘米至30厘米。
⒋芝场选择:海拔宜300米至600米,地处平整开阔、通风向阳,土质疏松、排灌方便、无洪涝灾害的地块。
三、生产技术要求。
⒈菌种培养:培养基应符合行业及地方关于食用菌菌种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⒉灭菌:料温98℃至100℃并连续保持10时至12时。
⒉接种:灭菌后的段木温度≤30℃、气温≤25℃时进行两头接种。
⒋培养:15℃至30℃温度下培养90天至110天。
⒌出芝管理:
⑴荫棚:搭建2·5米至3米高度的棚架,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
⑵排场出芝:菌段排放在畦上,通风5天至10天后脱去菌袋,依次排放在畦上,菌段间距5厘米至10厘米,行距20厘米至25厘米,在菌段间填满土壤,并覆盖菌段不外露,覆土厚度1厘米至2厘米。
⑶棚内小气候控制:菌芽形成至子实体开片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0%至95%;开片基本完成,菌盖边缘稍有黄色时,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至95%;子实体趋于成熟至孢子弹射期,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0%至85%;控制出芝荫棚的温度在20℃至30℃;光照度保持在1000lux至2000lux;灵芝原基形成到幼芝生长期,保持通风使空气中co2的浓度低于0·1%。
⑷疏芝:每根段木保留1朵至2朵灵芝。
⑸越冬:采收结束后,冬季来临时做好清场,撤去覆膜和遮阴网,外露段木用土壤覆盖,厚度2厘米至5厘米,荫棚四周挖深排水沟。
四、采收加工。
选择晴天在灵芝留柄1·5厘米至2厘米处剪下菌盖,烘干。
五、质量特色。
⒈感官特色:菌盖中心厚度1·5厘米至3厘米,菌柄长度1·5厘米至2厘米,质地致密,灵芝密度≥0·35千/立方米,菌盖硬度≥1600n。
⒉理化指标:水分≤13%,灰分≤1·5%,粗多糖(按ny/t1676-2008标准方法)≥0·8%,三萜(以齐墩果酸计)≥1·1毫克/千克。
专用标志使用
龙泉灵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龙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龙泉灵芝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