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三)负责全镇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督促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级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的工作。
(八)管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