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12345”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安全保密、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及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负责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会等工作。负责业务类综合考核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跨区域救援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
(五)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实施消防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防汛防旱和物资保障科。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履行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危化品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化品登记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承担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八)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 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织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九)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联络其他委员会(指挥部)议事协调机构。
(十)政策法规科。组织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一)宣传教育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政府信息公开、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全区各街镇、园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类应急队伍教育培训,负责本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